人才政策

沿滩区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工作制度

来源:沿滩区委组织部   作者:沿滩区人才办   日期:2019-04-17   浏览:


为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优秀人才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调动专家和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大、素质优的人才队伍,为实施“两大战略”、实现“三大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联系领导及对象

(一)联系领导

沿滩区在职县级领导干部。

(二)联系对象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术、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具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和优秀人才:

1.在区工作或服务的国家级、省级专家和优秀人才;

2.下派在区挂职的高层次人才;

3.区内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

三、联系内容和方式

(一)联系内容

1.了解联系对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协调解决专家和优秀人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专家和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2.听取联系对象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要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介绍和通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联系方式

采取个别会见、集中座谈、节日慰问、组织活动、专题讨论、电话访谈、登门拜访等方式,做到知人、知情、知心。

四、组织实施

(一)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的专家和优秀人才原则上与领导干部的工作范围相对应,每年至少联系2次。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确定,并根据县级领导干部和专家人才队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二)联系领导要主动加强与联系对象的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对象也要主动与联系县级领导进行沟通,及时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联系对象所在单位要为双方联系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联系对象工作变动、退休、调离等,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工作产生的费用,从区人才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中列支。

(四)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为联系双方搞好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联系制度。

五、检查落实

(一)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情况由县级领导所在单位负责收集,专家和优秀人才所在单位负责协助。

(二)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和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来抓,确保取得实效。

(三)本制度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专家、优秀人才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具体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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