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称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是我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养对象。其评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社科联(以下称市直八部门)共同负责,结合市“双千计划”优秀专家评定工作一并开展,同部署,同命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从自贡市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中青年专家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自贡科技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知识面较宽,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及相关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
4.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5.主持或主研完成过市(厅)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多次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取得了多项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学术、技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在省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科技核心期刊发表,并在省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7.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市“双千计划”入选者,可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工作两年进行一次,与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评定工作同步进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拟定新一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工作方案后,组织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开展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工作。
1.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由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中央和省在市单位主(代)管部门、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负责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2.市直八部门对被推荐人的资格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委员会,采取候选人匿名、专家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评议有效候选人的学术技术水平,按照评定名额推荐产生评定通过人选。
4.市直八部门审定公布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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