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启动第六批选派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2018.10.24

  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委组织部、妇联:
  为建立女干部培养输送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贡市妇女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关于“通过挂职锻炼干部形式,面向基层、部门选派干部,每年下半年启动女干部推优挂职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启动第六批选派优秀女干部到市妇联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1.选派对象: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优秀递进培养女干部或具有发展潜质、培养前途的优秀女后备干部。
  2.选派条件:一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文字功底扎实;二是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奉献意识;三是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挂职时间:原则上为半年或一年。
  4.推荐名额:每个区县推荐1—2名优秀女干部;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分别推荐1名优秀女干部。
  5.锻炼方式:挂职锻炼期间全脱产,在推荐人选中分批次安排。

  二、选派程序
  (一)区县推荐选派程序
  1.各区县妇联负责推荐挂职女干部人选,由推荐人选本人填写《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区县)》(见附件1),并报请其所在单位审批。
  2.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各区县妇联上报区县委组织部审批。
  3.经各区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各区县妇联上报市妇联组联部。
  4.经市妇联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正式挂职锻炼人员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挂职手续。
  (二)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推荐选派程序
  1.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科负责推荐挂职女干部人选,由推荐人选本人填写《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见附件2),并报请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
  2.经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上报市妇联组联部。
  3.经市妇联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正式挂职锻炼人员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挂职手续。

  三、有关事宜
  1.挂职女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身份不变,日常考核由市妇联负责,工资关系、组织人事关系由所在单位管理。
  2.挂职女干部挂职锻炼期满后,由市妇联对其表现做出书面考核,分送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对表现突出的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
  3.挂职期间相关待遇,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明确干部挂职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自委组通[2008]67号)相关要求执行。
  4.本次挂职锻炼的推荐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1月30日。请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妇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报市妇联组联部。联系人:宋燕萍,联系电话:2402848,邮箱:32139453@qq.com

  附件:
  附件1 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区县).doc
  附件2 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doc

自贡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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