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委组织部、妇联:
为建立女干部培养输送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贡市妇女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关于“通过挂职锻炼干部形式,面向基层、部门选派干部,每年下半年启动女干部推优挂职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启动第六批选派优秀女干部到市妇联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1.选派对象: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优秀递进培养女干部或具有发展潜质、培养前途的优秀女后备干部。
2.选派条件:一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文字功底扎实;二是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奉献意识;三是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挂职时间:原则上为半年或一年。
4.推荐名额:每个区县推荐1—2名优秀女干部;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分别推荐1名优秀女干部。
5.锻炼方式:挂职锻炼期间全脱产,在推荐人选中分批次安排。
二、选派程序
(一)区县推荐选派程序
1.各区县妇联负责推荐挂职女干部人选,由推荐人选本人填写《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区县)》(见附件1),并报请其所在单位审批。
2.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各区县妇联上报区县委组织部审批。
3.经各区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各区县妇联上报市妇联组联部。
4.经市妇联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正式挂职锻炼人员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挂职手续。
(二)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推荐选派程序
1.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科负责推荐挂职女干部人选,由推荐人选本人填写《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见附件2),并报请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
2.经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上报市妇联组联部。
3.经市妇联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正式挂职锻炼人员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挂职手续。
三、有关事宜
1.挂职女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身份不变,日常考核由市妇联负责,工资关系、组织人事关系由所在单位管理。
2.挂职女干部挂职锻炼期满后,由市妇联对其表现做出书面考核,分送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对表现突出的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
3.挂职期间相关待遇,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明确干部挂职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自委组通[2008]67号)相关要求执行。
4.本次挂职锻炼的推荐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1月30日。请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妇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报市妇联组联部。联系人:宋燕萍,联系电话:2402848,邮箱:32139453@qq.com。
附件:
附件1 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区县).doc
附件2 自贡市优秀女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doc
自贡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10月24日
川公网安备5103020200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