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创新创业带头人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自人社发﹝2019﹞21号),经研究,同意发布自贡市创新创业带头人需求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职院校以及农林牧渔、文化旅游等事业单位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派期限
2年,因工作需要,最多可延长1年。
三、需求情况
详见《自贡市创新创业带头人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表》,见附件1)。
四、选派程序
1.双向选择。符合岗位需求并有意愿参与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9月6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文档报市人社局。同时,专业技术人员直接与岗位所在民营企业、农村合作组织进行对接协商。
2.单位审核。达成初步意向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所在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核,于9月19日前将《审批表》纸质件(含电子文档)报市人社局。
3.人选确定。市人社局会同组织、科技、财政以及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审定,根据需要,确定选派名额及人员,下发选派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创新创业带头人选派期间,严格按照“自人社发﹝2019﹞21号”规定进行管理。
2.每一申报人选仅可申报一个岗位。
3.《报名表》《审批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报。
附件:1.自贡市创新创业带头人需求信息表
2.自贡市创新创业带头人报名表
3.自贡市创新创业带头人审批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
(联系人:严静,联系电话:2205684,电子邮箱:zgrsjz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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