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天府英才卡”B卡(盐都人才绿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9.22

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自贡市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自人才〔2022〕1号)要求,现将《自贡市“天府英才卡”B卡(盐都人才绿卡)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2日


 

自贡市“天府英才卡”B卡(盐都人才绿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自贡市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自人才〔2022〕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贡市“天府英才卡”B卡(即“盐都人才绿卡”)旨在构建自贡市高层次人才享受高效、便捷、优质服务机制,为高层次人才在自贡市范围内提供规定内的工作、生活优惠政策及便利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才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条自贡市“天府英才卡”B卡制度实施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按照省委统一安排,“天府英才卡”分A卡、B卡、C卡等类别,A卡、B卡分别由省、市(州)牵头组织开展,C卡由县(市、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


第二章 发放对象

 

第四条B卡发放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认定,主要包括:

(一)《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自委人才办〔2022〕27号)明确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

(二)市委直接联系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推荐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以上对象中,满足发放“天府英才卡”A卡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天府英才卡”A卡,不再发放B卡,并享受B卡全部服务内容。

第五条B卡发放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集中制发、补发一次实体卡。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六条B卡服务内容。

(一)政务服务。持卡人在市内各级政务大厅办理商事登记、行业许可、资质审批、司法事务等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享受专人指引和快速通道服务,即时受理、限时办结。持卡人在办理出入境与居留、户口登记及迁移、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及公证等相关手续时,享受快速通道服务或相关便利。

(二)金融服务。持卡人在市内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可在指定银行享受个人贷款优惠及增值服务。外籍持卡人可凭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我市开设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办理存取款和汇兑业务等。

(三)科研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持卡人申报国家、省、市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才资助项目。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为持卡人积极提供优质的科技信息及咨询服务,将持卡人纳入特约科研信息服务范围,享受科技文献信息下载、科技查新咨询等便捷服务。

(四)创新创业。持卡人以自有技术实施的项目,符合市级项目立项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符合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条件的,给予优先推荐。

(五)安居服务。持卡人可根据《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自委人才办〔2022〕28号)享受相关安居保障政策。在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时,可由专人负责,享受公积金贷款办理绿色通道服务。持卡人在我市购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月供款和提前还清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在持卡人购房时,鼓励开发商给予适当优惠。

(六)医疗保健。持卡人在市属三级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优先服务,部分项目免挂号费、免挂号排队;可享受特约门诊、入住干部病房、预约专家诊疗服务;住院期间可自主选择诊疗组。市委人才办或用人单位每年为持卡人免费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七)子女入学。持卡人子女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在本市就读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期间分别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的机会。选择就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需达到本市当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就读省级示范校以下层次的普通高中,需达到本市当年就读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八)交通出行。持卡人在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审验补换时,可优先办理。在交管部门设置的“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车驾业务,对申领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预约考试。免费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九)参观旅游。持卡人凭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免费进入市内向社会开放的国有图书馆、博物馆,享受市直文艺院团演出门票折扣优惠。持卡人可享受部分旅游景区的门票减免优惠。

(十)持卡人可享受“自贡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个性化服务,包括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会议室免费使用等服务。

(十一)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商有关单位明确的其他服务事项。

第七条“天府英才卡”B卡持卡人凭卡可跨区县享受当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有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区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有关单位明确落实。

 

 第四章制发流程

 

第八条  确定名单。B卡发放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认定,原则上每年年初核定一次发卡名单,确保应核尽核、应发尽发。需要特别申报的高层次人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向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提出书面申请。

第九条  发放注销。B卡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适时集中或单独发放,让专家人才有荣誉感、获得感。如发生持卡人工作变动离开自贡、被取消人才称号以及出现违法、违纪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等情形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须及时将人员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卡片收回注销。

第十条  有效时限。B卡有效期与入选人才称号管理期相一致,在制发时标注于卡片正面,卡片超期自动失效。卡片到期符合续领条件的持卡人,应提前三个月向发卡部门提出续领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天府英才卡”B卡一人一卡、本人使用,不得自行转让、赠送、篡改、出售等。卡片遗失后,持卡人应及时向发卡部门挂失、申请补办。

 

 第五章 管理保障

 

第十二条  责任分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统筹推进B卡的制发运行工作。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区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落实好相关服务事项,明确具体措施、办理流程、联系人等,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并及时反映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市委组织部制发的《自贡市“天府英才卡”B卡(盐都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自委组通〔2019〕171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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